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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L入网申请

NAL-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Network Access License for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法定管理机构:信息产业部(MII)电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及《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中国政府对接入公用电信网(PSTN)的下列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NAL认证)——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


  进网许可认证的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境内的法人企业或组织。资料要求如下:

  1、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表。境外生产企业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提交申请表,并出具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生产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条件、仪表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

  4、ISO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未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需要进行工厂审查。

  5、产品介绍,包括设备功能、性能指标、原理框图、内外观照片和使用说明书等

  6、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7、申请进网许可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提供信息产业部颁发的“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无线电通信设备、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或新产品应当提供总体技术方案和试验报告。

  以上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证书、执照类材料除外)。


NAL证书由信息产业部(MII)电信管理局签发,有效期为3年。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上必须向信息产业部申请购买并加贴进网许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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